國安附例—李家超:只要不影響國安公署工作 市民路過「打卡影相」是容許的

國安附例—李家超:只要不影響國安公署工作 市民路過「打卡影相」是容許的

國安附例—李家超:只要不影響國安公署工作 市民路過「打卡影相」是容許的國安附例—李家超:只要不影響國安公署工作 市民路過「打卡影相」是容許的

政府早前就兩項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附屬法例刊憲並即時生效,包括就駐港國安公署職責訂明具體細節,以及賦權行政長官可刊憲將國安公署履職場所列為禁地。行政長官李家超今(20日)強調,附屬法例需「早一日得一日」審議完畢,增加確定性,而禁地範圍有清晰告示,稱只要不影響國安公署工作,屬「無壞意圖」、「正常攝影」、「留個紀念」便可打卡影相。 李家超:如拍照影響國安公署工作會依法處理 李家超表示,國家安全風險如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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